2023-06-29
放射治療是利用一種或多種電離輻射對惡性腫瘤及一些良性病進行的治療,大約70%的癌癥病人在治療癌癥的過程中需要用放射治療,約有40%的癌癥可以用放療根治。放射治療在腫瘤治療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但臨床上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矛盾情況,當接受放療的病人白細胞計數低于正常值時,是該繼續放療?還是暫停放療后升高白細胞?這個尺度該如何把握呢?你得到的回答往往是,“只要出現 II 度以上骨髓抑制就應該暫停放療!”又或者是“如果造血骨髓受照射面積不大,可以先觀察!”這樣模棱兩可的應對方法,往往會給治療帶來阻礙以及會給患者帶來危險。
【放射治療造成的白細胞減少】
從放射生物學的角度講,放療過程中,腫瘤在不斷的縮小,但腫瘤細胞的分裂和增殖是加速的。如果貿然停止放療,腫瘤患者需要接受更大的劑量,才能達到相同的生物效應。所以說,如果只是因為白細胞降低了而貿然停止放療,顯然不是明智之舉。
造血系統對放射線高度敏感,部分病人在放療中可出現外周血細胞水平下降。其產生的原因是放射治療時骨髓內各種造血細胞的分裂繁殖受到抑制(即骨髓抑制),導致向周圍血中釋放的成熟細胞減少,包括白細胞、紅細胞和血小板。放射線對生成這三種細胞的前體細胞的放射敏感程度是一樣的,但由于紅細胞的生產時間很長,貧血出現較晚,而白細胞和血小板的壽命很短,因此外周血中計數很快下降。
【如何應對放療造成的白細胞減少】
患者接受放療時,尤其是照射較大范圍的扁骨、骨髓、脾及大面積放療,如全肺放療,全骨盆放療,全腹放療時,造血系統受影響導致全血細胞下降,如白細胞和血小板的下降。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到一定程度就會對人體產生影響并有一定的危害,如患者自覺全身乏力,易導致嚴重感染甚至敗血癥,有出血傾向,導致內臟、顱內出血致死亡。所以當白細胞小于 3 × 109/L,血小板小于 70 ×109/L 時應暫停放療,進行升高血細胞的對癥治療,血細胞水平恢復后才能開始抗腫瘤治療。
當放射野較小,如垂體瘤的放療;或放射野未包括造血系統時,如頸部的放療、四肢軟組織的放療,如果白細胞在小于 3×109/L,但大于 2 ×109/L,血小板小于 70 × 109/L,但大于 50 × 109/L 時,仍可繼續放療,但應嚴密監測血細胞的變化,如果呈持續下降的趨勢,則應立刻停止放療,加強升高血細胞的治療。
生白口服液(合劑)針對放化療時白細胞減少的病人,提升白細胞療效顯著,保障放療療程的順利進行。相比較于G-CSF或GM-CSF來說,應用范圍更廣(GSF需在白細胞低于2×109/L時才可使用)、從根本上營養骨髓,治療骨髓抑制,生長白細胞,療效顯著,對于患者無毒副作用、可重復使用、無用藥痛苦。在放療前三天用藥,可達到預防白細胞減少的效果,這樣可以避免因白細胞減少而造成患者療程中斷以及并發癥的發生。